酒駕也能上癮?長沙交警公布典型案例 有駕駛員第三次被處罰
目前,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正在進行中,酒駕醉駕是交警部門嚴厲打擊的行為,但很多駕駛人仍不以為意,認為只要不被查到就“萬事大吉”,這種思想非常危險。11日,長沙交警公開了幾則相關案例。
“三次酒駕”面臨行政拘留10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8月6日凌晨,開福交警二中隊在三一大道廣電路段開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時,查獲了一輛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73mg/100ml,達到了酒駕的處罰標準。
民警進行身份核查時,發(fā)現(xiàn)陳某某居然是第三次酒駕被查了,他曾在2014年和2017年兩次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處,同時所駕駛的車輛逾期未檢驗,且有39條違法未處理,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民警依法扣留了違法車輛,并對陳某某進行了嚴肅批評。陳某某因再次酒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兩次酒駕數(shù)值都是25mg/100ml
8月7日凌晨1點左右,雨花交警十中隊在湘府路洞井路口開展夏季行動涉酒駕駛整治,在對一臺車牌為湘A9***k的小型轎車駕駛人楊某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有酒后駕車嫌疑,通過酒精呼氣檢測,顯示數(shù)值為2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而通過進一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楊某已是第二次酒駕被查,其駕駛證尚處于扣留期間。楊某坦言,他在2022年10月13日飲酒后駕車被雨花交警查處,當時的酒精檢測數(shù)值也是25mg/100ml。而在2023年8月6日21點多,楊某和朋友吃飯時一起喝了一些啤酒,過了幾個小時后,他想著應該沒事了,于是又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
楊某因二次酒駕,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吊銷駕駛證并且兩年內(nèi)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代駕司機舉報有人酒駕
8月4日1點12分,開福交警四中隊在三一大道瀏陽河大橋路段開展華東中南片區(qū)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一名路過的代駕司機向民警反映了一條違法線索,在他后面有一輛牌照尾號為930的寶馬越野車疑似酒駕,“我看到他滿臉通紅,走路搖搖擺擺的上了車?!贝{司機說。
整治警力迅速反應,馬上將同向車輛卡停,并很快找到了那臺寶馬越野車。民警對該車的駕駛人曾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07mg/100ml,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隨后,民警對曾某某進行身份核實時,發(fā)現(xiàn)他于2023年4月8日在長沙市開福區(qū)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開福交警三中隊查獲,其駕駛證還處于暫扣狀態(tài)。民警依法將曾某某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如果血液檢測結果達到醉駕標準,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曾某某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無機動車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等從重情節(jié),將面臨判處拘役(不適用緩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重后果。
延伸: “晚上沒喝酒,怎么會醉駕?”
“我下午睡了一覺”“晚上也沒有喝酒”“為什么會是醉駕”……有些司機會苦惱,剛吃飯時明明沒喝酒,怎么就是酒駕了。12日,湖南高速警察公布了兩則相關案例。
喝酒睡了一覺后還是被測出來了
8月3日21時許,在杭瑞高速安鄉(xiāng)收費站,高警局常德支隊武陵大隊民警對一輛湘J號牌小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郭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郭某涉嫌醉酒駕駛。
郭某稱自己晚上沒有喝酒,為什么是醉駕……民警詢問:“你今天喝酒了嗎?”郭某回答,中午喝了,下午2點左右喝了幾瓶啤酒,然后睡了一覺?!拔乙詾樗艘挥X沒事了,沒想到還會是醉駕……”
經(jīng)抽血檢測,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民警對郭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對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駛入收費站前突然停車更換駕駛員
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吸取教訓,現(xiàn)實中不僅有“隔頓酒駕”,還有“隔夜酒駕”,我們再來看一個案例。
8月2日10時,高警局婁底支隊新化大隊民警在婁新高速新化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粵B號牌小車駛入收費站前突然停車更換了駕駛員。
民警上前檢查時,駕駛人肖某稱,因為頭天晚上喝了酒,有點擔心被查出酒駕,于是與副駕駛位的兒子換了位置。民警說:“你怎么不讓你兒子開呢?他有駕駛證吧?!毙つ撤Q兒子在實習期,他有點不太放心。
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4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標準。民警對肖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遇檢查逃進小巷原來是“二次酒駕”
本報綜合 8月8日,衡陽縣交警大隊在夜間設卡查酒駕時,一名男子自作聰明轉(zhuǎn)向逃跑,企圖躲避檢查,被交警當場識破,隨即飛奔上前圍堵追擊,將酒駕男子曾某抓獲。
當晚7點40分左右,交警在蒸陽大道與中心南路交會處設卡盤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灰色小轎車在距離卡點50米時突然變道拐向附近巷道,形跡可疑。這舉動立即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隨即飛奔上前合力圍堵,形成前后夾擊之勢,當場將駕駛人曾某抓獲。
民警發(fā)現(xiàn)車輛駕駛員曾某滿身酒氣,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出曾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達49mg/100ml,屬于酒駕。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曾某曾因酒后駕車被處罰過,本次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警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事后,交警還發(fā)現(xiàn)曾某未按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未年審、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等多項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對曾某作進一步處罰。
提醒
一杯啤酒至少要6個小時代謝
從人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變化來看,普通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濃度即可達到20mg/100ml的酒駕標準。
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的醉駕標準。當然,個人體質(zhì)不同,這個數(shù)字可能略有差異。
專家表示,一般來說,飲酒后大約10分鐘,酒精就會被人體吸收進入血液,1個小時到1個半小時就達到最高峰。
人體對酒精的代謝則比吸收要緩慢得多,首先酒精會被血液運送到肝臟,酒中的乙醇在這里被轉(zhuǎn)化成乙醛,然后再慢慢轉(zhuǎn)化為乙酸,這時才能經(jīng)過分解變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體外。
如果只飲一杯啤酒或飲一杯紅酒,至少要經(jīng)過6個小時的代謝,才能再開車;而如果飲了低度白酒3兩以上,考慮到個體和環(huán)境等差異,至少要經(jīng)過20到24小時才能開車。
酒精在人體內(nèi)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很多因素,喝完酒過多長時間酒精才能揮發(fā)干凈,并沒有一個固定數(shù)值。一般來說,酒精在體內(nèi)的降解半衰期大于6小時。根據(jù)個體差異,有的代謝時間長的可能要超過10個小時甚至20個小時。
需要強調(diào)的是,酒后駕車不會以司機的自我感覺作為評判標準,也不會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人體血液酒精濃度專業(yè)測試結果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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